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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1 章(第1页)

亓深雪在城中漫无目的地闲逛,阳县确实比京城差太远了,也没什么特色的风景。但因为这是亓深雪第一次出远门,心情难免雀跃,即便是很寻常的铺子小摊,他都逛得津津有味。

这么东瞧瞧西看看,有的没的买了好多东西,还买了两只很漂亮的风筝,两名护卫彻底沦为拎东西的苦力。

遇到街边卖炸糖糕的还特意买了一个尝尝,但才吃了一口就又被吹糖人的给吸引了过去。在京城的时候,这些东西他从来都只能看、不能买,好像他碰一下就会被病情加重似的。

这回到了阳县,没人管没人问,亓深雪脱了笼的小鸟似的,想干什么干什么。

三人在街上逛了大半日,亓深雪差不多把整条街都溜达了一遍,终于买到了心心念念的糖葫芦,这才晃晃悠悠往聚福楼那边去。

走在路上的时候,和两位护卫大哥聊天,亓深雪才知道,他们其中一个就是阳县人,但十六岁就去朔北从军了,如今已经十多年没有回过家。而另一个家在京城稍南一些的地方,也不算很远。

两人边走边感慨说:“这次跟着将军回京的一百亲随中,有不少人情况和我们差不多,家就在京城附近。我们不能擅离队伍回家,但将军却提前安排了人去通知我们的家人,将他们接到京城相聚。”

军中人聚少离多,许多汉子十几岁离家,保家卫国一辈子,幸运的能够衣锦还乡,但更多的士兵直至战死沙场都没能再回家一次。

所以虽然这场相聚很短暂,可能不过是一起吃顿饭、喝喝茶,或者一块去量身衣服买点东西,但大家都很感激卫将军。

亓深雪在书上读到的,从来都是“万鼓雷殷地,千旗火生风”的豪气雄壮,即便读到“马革裹尸还”,也只是唏嘘两声便不爱看了。他不喜欢别离,更不喜欢谈生死。所以也很少特意去想,这一声声战鼓、一道道捷报背后,其实不过是一个又一个平凡无奇的“人”罢了。

世人都盛传,朔北将军英武不凡,是大宁朝的常胜将军,城关上的朔字旗就像是扎在边疆的一根定海神针。

只要有卫骞在,朔北城就在,大宁关隘就永不会倒。

亓深雪见过卫骞身上的疤痕,那不是自己拔个倒刺都能被疼哭的伤,是很狰狞的,几乎贯彻胸膛的痕迹。

卫骞也只是一具血肉之躯而已。

真正守护大宁的,不是那几丈高的石头城墙,而是卫骞这样的许许多多的,敢用肉身迎击刀枪的平凡人。

听了两人的话,亓深雪一时间生出许多感慨。

回过神来,听说那位护卫大哥是在阳县有个小妹,因为小妹才生了孩子,娃娃还太小离不开娘亲,所以还没来得及相聚。

亓深雪啃着糖葫芦若有所思,就打算送他点礼物,让他带回去看看妹妹。

正好路过旁边一家首饰铺子,亓深雪带着两人就走了进去。

铺子不大,靠墙几只博古架,留着山羊胡的老板靠在柜台后面给存货擦灰。

看见他们进来了,老板打量了领头的小少爷裹着件半旧不新的披风,头上脖子上没一点珠光宝气,手里还攥着孩童才吃的糖葫芦零嘴儿,遂懒洋洋招呼了一声,就叫他们自己随便看看。

亓深雪转了一圈,选中了一只玉兰花银镯,要付钱时注意到老板手里正在擦拭的发簪。

他眼睛毒辣,对好东西向来敏锐,快步走了过去问道:“这簪子怎么卖?”

老板不耐烦地瞧了他一眼,这才看清来人披风内的衣裳料子,竟是珍珠缎,因其在阳光下会散发淡淡的珍珠色光晕而得名,千金难得一尺,乃是御贡之品。

前两年县太爷侥幸得了一块布头,做什么都不合适,后来干脆裁成了两块方帕,走哪儿带哪儿地炫耀,都磨边了还不舍得换。

这珍珠缎好是好,漂亮也是极漂亮,就是太容易勾丝磨毛,即便是京城那些能用此缎的大人物,也都是用来做宴会所穿的礼服。可眼前的小公子……竟然用珍珠缎做骑装,只怕穿一次就要报废了,何等之阔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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