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是个失误。”
秦楚河窝在房间的角落,说道。
沈默笙走过去,拍了拍他的后背,没有说话。
“可能是我太长时间没有来过了。”秦楚河继续解释的说。
沈默笙走过去,抱起秦楚河的脑袋,贴到自己的小腹上,仍旧没有说话。
“要不,我们去把那两头鹿卖掉吧?守卫大哥说过,很值钱!”秦楚河目光闪烁,“卖掉之后,我们去盘下个小院子,我去打铁!”
沈默笙低着头,看着秦楚河一脸着急的样子,噗嗤一声笑了起来。
就像初春,冰封许久的河面化开一道春水,她的笑容充满了明媚和清脆的气息。这是一种放下了一切负担的,畅快的笑容。
这在秦楚河与她相处的这段时间里,是从来没有看到过的。
秦楚河满脸涨红,即便是以他加起来超过五十年的生命,此刻也恨不得找个地方把自己埋起来。
就在之前,他还信誓旦旦的说,“哥有钱,跟哥混!”然而现实,很快就给了他两个响亮的巴掌。
这间客栈名字很普通,有朋客栈,装饰也一般,就是普通客栈的标配,甚至房间比五连关的客栈还要小一些。但是,却花掉了秦楚河储物囊里将近一半的储存。
整整二十万两白银啊!
竟然只能在这客栈住不到一个月的时间!最坑人的是,只能包月,还不能短住!这是多么霸道的条款啊!
“你很着急?”沈默笙看着秦楚河问道。
秦楚河点了点头,夸下海口,让对方跟着自己过好日子,总不能不到两天就没钱了吧?然后呢?去当乞丐?
“我不着急。”
沈默笙轻声说道:“之前的日子,将近二十年的时间,我一直生活在监狱一样的莺鸽小院。你知道,那个时候,我从来没有缺过钱。”
“我以为这一辈子,都不会走出来,能来到长安城,很不容易。”
秦楚河点了点头,用力搂住了沈默笙的腰。沈默笙微微一僵,又把手放在了他的头上。
沉默了良久,秦楚河突然说:“我明天去把两头鹿卖掉。”
“”
在客栈安静的度过了一晚,他们只租了一间客栈,秦楚河睡在地板上,沈默笙睡在床上,什么都没有发生,相敬如宾。
第二天一大早,两个人在路边的小摊吃了两碗阳春面,又花了十几两的银子,虽说要比其他城镇的面贵了几十倍,但是相对于那恐怖的房租来说已经算是非常便宜的了。
长安城里的白昼,与太阳一同到来,两个人牵着白鹿,沿途一路向路人不断的打听,总算来到了一个装饰堂皇的酒楼。
酒楼的主事人是一个白净的胖子,穿着一身淡金色的锦袍,戴着一顶造型古怪的黄色的帽子。满脸堆笑,迎上了两人。